文章发表于《天津政法报》2026年7月1日第6版
【案情介绍】
小李于2023年1月进入某单位工作,单位按照规定为他缴纳了失业保险。2024年1月,小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他向律师咨询:“我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长时间呢?”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许正珍律师介绍说,小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要看他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二百五十八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由此可知,小李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3个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如果小李符合以上条件,他可以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保险金呢?《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由此可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分为以下3种情况:1、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2、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3、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本案中,小李缴纳失业保险满2年,可以领取最长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小李再次失业,他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比如说,一名职工失业后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2个月后重新找到了工作,而工作3年后再次失业,他上一次失业后未领取的10个月失业保险金可以与第二次应当领取的1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为22个月。注意,合并计算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最后,律师提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4年6月14日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修订)》第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据此,失业人员务必在60日内及时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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