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律师通过努力促成被害人谅解,法院判处缓刑
2022-02-21 11:28:22
案情简介

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律师通过努力促成被害人谅解,法院判处缓刑


2011年5月21日晚,被告人于某等人在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稻地村东北快餐店外饮酒吃饭,醉酒后在饭店门前无故拦停该村村民宋某驾驶的汽车,将宋某拖拽下车并拳脚殴打其头面部致其倒地,致其双眼钝挫伤,左下眼睑、上眼睑复杂裂伤、左下泪小管断裂。经法医鉴定,宋某棉服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于某外逃,于2018年3月2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律师工作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认为该案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果达成和解,并出具谅解书,将有利于嫌疑人于某的量刑。


受害人开始提出40万的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家属对该案民事和解、谅解丧失希望,同时也对判决不抱希望。


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律师第一时间复印案卷材料。仔细研究案情,后律师多次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调解,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在在法院阶段与受害人达成一次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3万元,并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书。


案件结果

检察院建议量刑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被告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件结果超出了被告人家属的与其,对律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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