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院拒赔,律师代理患者,获赔19万余元
2022-02-21 13:20:46
案情简介

医疗纠纷,医院拒赔,律师代理患者,获赔19万余元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律师代理原告即患者家属。

      患者王某系原告胡某的丈夫,二人婚后育有三名子女,系农业户口。2018年3月19日,患者因间断性上腹疼痛四日到被告处入院治疗,3月21日,被告为患者进行手术,后于4月8日出院。2019年4月19日,患者因病情出现恶化再次返回被告处入院治疗,4月22日患者转入ICU病房并于当晚进行手术,开腹探查,其后患者出现多脏器衰竭情况,家属于4月23日放弃治疗,患者在返回家乡途中死亡。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通过详细了解病例,认为此案事实比较清晰,患者因术中损伤十二指肠导致胰腺炎、腹腔感染,医方未给予妥善处理,患者出院回家后大量呕血再次住院,医方仍没有及时给予手术治疗,最终患者死于多脏器衰竭。因为患者中途存在一次自动出院的情节,因此医方认为患者死亡与医方医疗行为无关,故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案件,律师认为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进行化解矛盾,但医方拒绝承认其过错,故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在鉴定过程中,对于患者自动出院的情节无法回避,故最终在律师的积极争取下,法院认定患者死亡与医方在治疗过程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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