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婚生子,律师帮助其确认亲子关系
2022-02-21 13:21:50
案情简介

 

 

女方未婚生子,律师帮助其确认亲子关系

 

案由: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案情:本案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于2011年年初相恋,2013年10月共同生活,2014年10月31日原告出生。在此期间,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分手。自原告出生后,被告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没有对原告尽到抚养义务。而原告非婚生子的身份,使原告无法解决户籍问题。因此,原告法定代理人找到办案律师,希望通过诉讼争取到原告的抚养费,同时能够解决户籍问题。

本案亮点:

    1、本案原告法定代理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即使是原告的出生证明父亲一栏也为空白。原告方如何提供初步证据证明两者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关系成为本案的难点。办案律师通过多次和原告方沟通寻找蛛丝马迹,最终通过原告代理人的叙述得知,原告代理人与被告在微信聊天中曾经提到过关于原告的抚养问题。由此来补强原告与被告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2、被告在我方的证据压力下,同意进行亲子鉴定。且该亲子鉴定申请虽为我方提出,但是鉴定费用确由对方先行垫付。

 

    3、通过办案律师的努力,在确凿的亲子鉴定结果情况下,对方终于与我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圆满解决了原告亲子关系问题、户籍问题及抚养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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