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女方,争得孩子抚养权和14万元补偿款
2022-02-21 13:21:50
案情简介

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女方,争得孩子抚养权和14万元补偿款


本案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离婚纠纷,律师代理被告李某。


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2011年10月确立恋爱关系,2012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1月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2015年2月4日育有一子。


原被告双方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缺乏沟通和交流,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双方因感情不和与2018年2月开始分居并持续至今,现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律师工作亮点

律师通过与委托人沟通得知,委托人也希望在此次诉讼解除双方的夫妻关系。为维护委托人的自身利益,也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后,确定了本次诉讼的办案方案,争取在离婚的情况下取得子女直接抚养的权利,尽量为委托人减少财产损失。


律师自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工作,及时与办案法官沟通,并在短时间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氛围和条件;积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告知委托人本案的风险所在;随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保持案件信息的相互传递,结合委托人的实际情况与办案法官进行了颇有成效的沟通。


庭审中律师也作出了极大地努力,并围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理论分析及事实认定。最终,通过办案律师多方面的沟通调解,对方同意了委托人的协议,达到了委托人与对方调解离婚的目的,委托人表示感谢。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调解结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同时原告给付被告财产补偿款和婚生子抚养费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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