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被告拖延给付合同款,律师代理原告,拿回全部10万余元合同款及双倍利息
2022-02-21 13:27:55
案情简介

合同纠纷,被告拖延给付合同款,律师代理原告,拿回全部10万余元合同款及双倍利息

                                                           

本案系一起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天津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原被告系管道疏通服务合同关系,双方于2017年6月份签订《管道疏通配合作业合同》,被告委托原告对齐河县某河道及周边河流污水管道勘察检测项目大蒋沟范围内地下污水管道进行疏通清理服务。双方约定管道清理价格为80元/米,结算方式为按照工程量结算。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第二项,明确约定被告未按期支付乙方应得合同价款,则需要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支付给原告相应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将合同约定的相关管道进行疏通和清理,并且该项目已经验收合格。自原告的工作结束后,就一直找被告要求进行工程量结算并支付款项,被告一直无故拖延。


直至2018年4月17日才为原告出具写作工程计量结算单,应结算费用总计102593元。费用虽已结算,被告却以资金紧张等原因无限期拖延给付。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原告遂委托到我所。

律师工作亮点

第一,在当事人委托律师后,律师已将起诉后的多种案件结果和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利弊分析。其次律师通过让当事人与被告方进行微信聊天和通话的方式,让原告保留被告对工程款数额的确认的证据,为后面的诉讼提供极大便利,


第二,由于法官与被告无法正常取得联系,在采取公告的期间,律师多次与当事人和法官两方进行沟通联系,详细向法官说明了案件事实,并根据当事人意愿在诉请中明确了索要律师费用,为当事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提高结案的诉讼效率。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判决结案,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102593元,及以此为基数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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