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2022-02-19 16:49:20

国家安全,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文章发表于《天津政法报》2021年6月17日第6版)


    提起国家安全,你也许会联想到军队、国防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

    《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当前,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国情报渗透活动也更加活跃。他们采取金钱收买、威逼胁迫等手段,对一些人进行拉拢策反,搜集我国核心机密情报。

    景木是一名在青岛务工的青年。某日,景木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某杂志社编辑,邀请其做兼职摄影师,拍周边海港的照片。景木为了赚取外快,前往青岛某港口拍了几张船舶的照片发给对方,获得报酬600元。接下来,对方又要求景木拍摄军港、军舰等军事设施,景木已经意识到对方是间谍,却在金钱诱惑下,先后拍摄军事敏感信息照片100余张、视频4段,获取报酬16000余元。2015年3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景木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所以,不要以为违法组织只会盯上那些在政府、军队工作的高层人员,非公务员甚至普通大学生,都会成为违法组织眼中的目标。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另外,我们要警惕,有些看似“日常”的行为很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发表或者转发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浏览境外不良网站被植入木马程序;随手拍摄涉密单位、场所及物品;在网络论坛上谈论涉及国家秘密、情报的事项;涉密岗位人员及亲属使用电子设备开启定位、自动上传功能;“天上掉馅饼”的网络兼职;素未谋面的境外“代购”;好心向“朋友”提供市场、行业、科研数据;为“友人”在敏感区域做向导;.销售、安装窃听、监视、定位设备;未经允许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拍摄并上传网络。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 徐禄 华良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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