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吃饭时被烫伤,餐馆有责任吗?
2024-03-01 10:35:43

在餐馆吃饭时被烫伤,餐馆有责任吗?

文章发表于《天津政法报》2024年3月1日第6版


案情介绍

王先生到某餐馆用餐。餐前,他找服务员要了一壶开水,自行冲烫餐具。没想到,水壶的手柄意外脱落,导致开水洒出,将他烫伤。在这种情况下,餐馆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如果需要赔偿,要支付哪些费用呢?

律师解答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律师、艾丽努尔实习律师介绍,该餐馆应当对王先生的烫伤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这一规定,餐馆作为从事餐饮服务的场所,理应为顾客提供合格安全的设施用品,而顾客在店内用餐期间因餐馆提供的水壶手柄脱落而被开水烫伤,餐馆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顾客的损伤存在完全过错,应当对顾客的损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那么,本案中,餐馆需要赔偿王先生哪些费用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根据这一规定,该餐馆首先应当赔偿王先生的医疗费,再有,根据王先生的受伤程度和治疗期限,若王先生因伤无法工作,餐馆还要赔偿一定的误工费,若产生护理费,则赔偿护理费,王先生在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也应由餐馆赔偿。如果王先生需要住院治疗,餐馆还应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若王先生因此造成残疾,餐馆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律师提醒餐馆经营者,要加强对餐具和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顾客在使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同样,顾客也应增强安全意识,在使用各类设施时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律师、艾丽努尔实习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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