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 ——访潘强律师
2017-04-07 00:00:00

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 ——访潘强律师

文章摘自2017年3月28日天津日报社《求贤》杂志 总第307期   撰文/周莲娣

 在津城,击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潘强的名字,让很多人感到既亲切又熟悉。因为在潘强律师的带领下,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很多律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通过各种咨询活动,多年如一日为百姓解惑答疑,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让很多人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和认识,也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与帮助。尤其让人难忘的是,他们承办的“吉林通化串子案”被评为2002年中国十大经典案件之首、“罗彩霞案”被人民法院报评选为十大经典案件之一、“许云鹤交通事故案”在全国引起关注。2013年,在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潘强律师从全国几十位侯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十位获奖者之一。击水律师事务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天津市模范集体。“击水”商标被被评为天津市著名商标……

    可见,击水律师事务所如今之所以被人们亲切地称为“老百姓的律师所”,击水的律师得到广大群众的信赖,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然而,在记者看来,上述成绩仅是击水律师事务对津城法制建设贡献的一部分,更值得关注的是,二十年来,击水律师事务所如同“孵化器”一百多名律师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成熟成长,先后离开“击水”另立二十多个“门户”。记者了解到,尽管 “门户”另立,但办案时他们常常相互配合,相见不是“冤家”是朋友。正因为如此,在前不久击水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周年庆祝会上,十位离所再立“门户”的新主任代表携手老主任潘强,回首一起走过的岁月,瞻望共同发展的未来,场面令人感动也令人感慨。日前,记者专访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请他介绍击水律师事务所是如何成为律师“孵化器”的。

    记者:二十多年来走出近二百名律师,成立了二十多所律师事务所,有人认为击水律师事务所像律师所“孵化器”,您有何感想?

    潘强:高兴。但除了高兴之外,感觉还有不足,还希望有更多的年轻律师,在击水律师事务所得到全方位的锻炼,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成长进步,一但成熟主动离开,像小鸟翅膀硬了,就该离巢飞得更高更远一样,去寻找属于他们自己更广阔的天空。所以,我一直积极支持也赞成成熟律师勇敢走出去,创办新的律师所。我认为生活中有更多的律师所为百姓服务,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至于现在有人认为我们像“孵化器”,说实话以往没有这个概念,毕竟“孵化器”这个词是近两年热起来的。如果这二十年,击水律师事务所不经意发挥了“孵化器”作用,我们“歪打正着”,也是值得高兴的事。

    记者:俗话说“同行是冤家”。走出的律师成了新所,让击水律师事务所又多了新的竞争者,为什么您还认为是好事呢?

    潘强:“同行是冤家”是过去的说法,也是狭隘不自信的表现,我始终认为,同行是朋友。试想,假如同行是冤家,总是相互拆台,那么谁都不是赢家,结果肯定是两败俱伤。所以,我常对所里的律师们讲,有本事有能力的律师,不该跟同行较劲,该跟自己较劲。别人能办的案子我能办,别人办不了的案我也能办。远的不说,刚开过的“两会”又出台和修订了一些新法律法规,需要律师们马上学习掌握,这样才能办好案。如果凭给同行挖墙角、使拌子、下圈套打击同行的人,最终成不了大事。为什么多了新所是好事呢?我认为如果大家是朋友,可以相互促进相互帮助互相提高,比如你接手的新案子过去没有过,大家办案前一起讨论,成功后一起分享,彼此都受益。之所以这样说,因为我们都深有体会,可以说从击水律师事务所走出去的同行,不管我们是否过这样那样的不一致,但最终都是合作伙伴,所以我特别开心,同行里有那么多可以携手的伙伴。

    记者:据了解,您对想自立“门户”的律师,不仅不设障还提供方便,为什么?

    潘强: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先说一下律师行业的特点。律师行业有自己的特性,律师办案既可单打独斗,也可协同作战。所以,社会上只有一个或几个律师为一所的很多,这是律师工作的性质决定的,任何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拿到国家颁发的律师证的律师,执业到了一定年限都可以自己办所。当然,律师事务所也有人数较多的,比如我们所现有律师、文员近80人可能是全市律师事务所人数最多的。毫无疑问,律师多接的案子相对就多,有的案子可以很快了解,有的案子则会拖很长时间,这就会出现有些想自己办所的律师,手里的案子结不了无法离开的情况。据说,有些律师事务所有这样的规定,手里案子不结的不能离开。这些或多或少带有处罚意味的规定,就使得想出去建所的律师被一拖再拖。

    我之所以不赞成这样做,主要是因为每位律师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如果他选择离开,手里的案子未了,可以配加一位不离开的律师与他一起办。这样,他既可以不影响他办所,又可以完成未了案件。另外,如果有些当事人虽然找的是离所律师,但实际上是信赖原所。比如,我遇到不少当事人,选择某位律师的前提,是信赖他所在的所。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所可能不允许离所律师把案子带走,甚至弄得不愉快。其实没有这个必要,如果为当事人着想,可以再派一位不离开的律师一起办。事实证明,如果为当事人着想,为离所律师着想,很多问题就不是问题,离所的律师也会永远是朋友。

    记者:据了解,离开击水律师事务所自己办所的都比较成功,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潘强:首先是人家自己的能力和努力,对此我非常高兴和钦佩。当然,也不否认他们在原来平台上的锻炼和积累。说实话,击水律师事务所,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一直很努力,得到社会和百姓的认可,是每一位律师的付出。可想而知,在原有平台上的经历、感悟、积累,都是一笔财富,可以为他们自主办所提借供经验,使他们少走弯路。比如,原所的某些规章、规则,原所办案的思路与传统,都可以是他们的借鉴。自2004年以来,我们还先后成立了党支部、团支部、工会和女工委员会等组织,为“击水”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说心里话,如果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传统,可以影响并帮助更多的所和更多的律师,是我们最大的成功。

    记者:您愿意击水律师事务所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孵化器”吗?如果这样,所里培养出的优秀律师都出去自立“门户”,所里损失是不是很大?

    潘强:我愿意做真正意义上的“孵化器”,我们所是有关部门认可的大学生实习基地,同时我们还接收了不少实习律师,如果他们都将有所作为,是我所追求的。说到损失,不同人有不同理解,老实说谁都想永远留住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但是,这需要双方的选择,再者中国那么大人才那么多,我深信优秀律师会层出不穷。从根本上讲,人员的流动不是坏事,流动才有朝气才有动力,才会出现更多的优秀律师,出现更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

    击水律师事务所,虽然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们一直很努力,得到社会和百姓的认可,是每一位律师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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