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水律师被聘为医科大学人文学院法学专业实践导师
2017-09-29 00:00:00

本所讯   2017年9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师被天津医科大学人文学院法学专业聘为实践导师,聘期三年。

 


潘强律师

 

背景资料:


2006 年 7 月,天津医科大学人文科学系与击水律师事务所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击水律师事务所成为天津医科大学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同年迎来首批天津医科大学实习生。


多年来,潘强律师担任天津医大法学毕业论文答辩特邀评委;多次为医大学子讲授了关于法律知识,赢得医大法学生们的一致好评。

 

多年来,潘强律师担任天津医大法学毕业论文答辩特邀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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