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送锦旗感谢陈冰、王福涛律师
2017-12-26 00:00:00

本所讯     2017年12月,委托人朱先生代表其所在单位来到我所,并赠送锦旗感谢我所陈冰、王福涛两位律师。朱先生特别感谢两位律师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所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并盛赞陈冰、王福涛两位律师专业知识精、品德素质高,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好律师。

 

案情介绍:


原告是和平区某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单位,也是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小区于2016年9月经业委会组织投标,变更物业公司为本案中被告。关于地库经营权,由于原告是产权单位,故未经地库管理权移交,仍从事该车库的出租经营。对于地库用电问题,双方存在交叉用电情况。2017年6月1日,被告分公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擅自中断了原告车库的用电,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原告在本诉中主张经济损害赔偿6万元,并要求拆除道闸系统。


最终,被告物业分公司在断电实施无争议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断电的一切损失,但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下,经过12次的开庭和2次现场勘验,证明了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索要6万元断电损失诉讼请求。

 

 委托人送锦旗感谢陈冰律师(左二)、王福涛律师(右二)

相关新闻

经历了二十余年的成长和数万客户结缘
用我们的知识、努力为客户解决问题和提供方案

立即咨询

扫码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