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劳模协会理事会理事
2017-12-28 00:00:00

本所讯 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参加了天津市劳动模范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旨在总结六年来的工作,提出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及协会班子。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林引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天津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天津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天津市劳动模范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天津市劳动模范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会上,我所主任潘强律师当选天津市劳模协会理事会理事。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市各条战线的劳模代表和各区总工会、有关局集团公司工会的代表参加会议。

 

潘强律师(右二)当选天津市劳模协会理事会理事

 

 新闻编写:尹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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