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霞律师被民盟河北区委评为优秀信息工作者
2018-02-22 00:00:00

本所讯 2018年2月,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淑霞律师被民盟河北区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优秀信息工作者。

 


 

刘淑霞律师:


刘淑霞律师,现任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会员、天津市河北区优秀律师、天津市南开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                                                                                                                               


在民商领域主要擅长公司法、票据法、合同法、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同时具有资深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担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在刑事领域主要精通经济类犯罪、渎职类犯罪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执业过程中代理民商、刑事案件数千件,案件总标的额上亿元。在非诉讼业务领域,擅长起草、审核、修改各类合同,参与制定经营管理制度,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曾发表的论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探析》获2009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发表的论文《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获2011年度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优秀论文奖。撰写的文章《建议我国尽快建立完善票据业务专营机构》于2015年被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统战信息》采用并发表。曾获得本所最高荣誉“捍卫人权奖并多次获得本所十大律师第一名。


曾在《人民法院报》、《今晚报》、《每日新报》、《城市快报》、《天津日报》等权威报刊上发表数十篇文章,从专业的角度剖析现今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长期担任天津市人民广播电台特约嘉宾,为听众解答各方面的法律问题,向社会大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十余年来,办理了大量民商、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天津某化工公司股东权益纠纷案、天津某科技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天津某金属公司与民生银行票据利益返还纠纷案、天津某公司与青岛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案、天津某央企与贵阳某投资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天津某房地产公司与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娱乐公司与天津某投资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朱某与天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天津某制品公司与河北某宾馆产品质量纠纷案、天津某电气公司与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案、黄某与天津某酒吧解除合同纠纷案、张某与孙某涉外离婚案;付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马某盗窃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行贿罪,法院从轻判处;蒋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判处缓刑;谢某诈骗罪,法院从轻判处。                         


刘淑霞律师热爱并执着于律师工作,始终秉承守德、求实、敬业、创新的执业理念,对工作负有强烈的责任心,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 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捍卫公平与正义。


业务范围:民商方面擅长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物权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票据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刑事方面对处理经济类犯罪极有心得。


执业理念:守德、求实、敬业、创新


联系方式:1351228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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