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我所主任潘晓东律师、副主任徐禄律师受聘为天津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期四年。
对此次受聘,我所两位律师深感荣幸,并表示此次被聘为天津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不仅是对击水律师事务所队伍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肯定,也是对击水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与认可。
接下来,我所将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在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天津财经大学人才培养贡献击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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