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数智(300746)被处罚,股民索赔登记中
2026-04-15 11: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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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4日,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嘉数智,股票代码:300746)发布《关于收到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财政部检查发现,汉嘉数智公司违规事实如下:2024 年对“大关单元GS0507-R21-01地块八丈井东片安置房及 GS0507-G1/S42-30 地块绿地兼社会停车场设计一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等 6 个 EPC 联合体项目采用总额法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上述项目由你公司联合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并提供服务,联合体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工作内容、权利义务和合同价款,你公司负责设计,未主导采购和施工服务,未承担采购和施工服务的主要责任,只收取设计费、管理费,无法自主决定整个项目报价。你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对上述项目中的采购和施工部分仅承担连带责任,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 2024 年多计收入 29263.91 万元、多计成本 29263.91 万元。


财政部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2024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等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遭受损失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汉嘉数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财政部行政处罚,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邓超律师向曾经购买过汉嘉数智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遭受损失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本所邓超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邓超律师认为,汉嘉数智虚假陈述案的索赔条件为: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买入汉嘉数智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如果同一时期内买卖过以该股票作为权重股票的股指期货合约或交易所基金(ETF)的受损投资者,也可以来电来函询问。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并且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的结论进行调整,或以相关法院生效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律师服务费由投资者和律师协商确定,模式包括固定收费或者风险代理等,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律师不应对诉讼结果做出承诺。


3.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包括一码通在内的各类证券帐户。

(3)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等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交易流水最好只打印特定股票/债券,不要涉及其他证券,并标注查询打印起迄时间。

(4)投资者自我估算的投资损失金额。

(5)包含投资者的地址/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4.如有投资该股票亏损准备索赔的,或者另有其他证券索赔案件(包括债券实质性违约纠纷)、合同纠纷案件、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您可以联系邓超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欢迎您来电来函咨询。


★(友情提示)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 邓超律师

电话:18622107099 (工作日9:00-18:00,微信同号)

Email:dc022@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中海财富中心8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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