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经律师代理,获判缓刑
2022-02-21 11:28:22
案情简介

故意伤害案,经律师代理,获判缓刑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事人赵某因言论与付某产生争执。付某争强好胜,纠集另外两人半夜约见赵某。见面后,赵某先下手用磕碎的啤酒瓶将付某和另外一个随同人员扎伤。随后,付某与另外两人殴打赵某。因付某伤势明显,先向公安报警。

      数月后,赵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遂委托我所吕慧宾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介入后,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在审查批捕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赵某的行为,并不符合“寻衅滋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律师的此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后,律师经过与检察官的沟通,得到了明确意见:若能与受害方达成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可以缓刑;如果不能,将会判1年的有期徒刑。

      律师开始认为可以和解,因本案的受害人一方,也因其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被逮捕,后经了解,事情并不简单。委托人家属向律师透露,因家族家庭恩怨,和解的可能性不大。

      律师又采取与受害人一方律师直接沟通的方式,取得其律师的理解与支持,最终达成和解方案:互相谅解,互不赔偿。该意见达成后,律师直接向主审法官汇报了和解方案的情况,并将谅解的情况告知了检察官,检察官表示对缓刑没有异议,并在开庭时也做此表示。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结案,法院判决赵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律师工作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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