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最终调解结案,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2022-02-21 13:25:52
案情简介

租赁合同纠纷,最终调解结案,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设备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于2019年4月签订《集装箱正面吊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租用“集装箱正面吊”设备一台,租赁期限自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止,供被告在安国火车站货场内装卸、堆垛作业使用。签订合同当日被告缴纳设备租赁定金为100000元,设备到场后十日内交付包含设备租赁保证金及两个月的租金共99000元,以上共计199000元。

    另,合同约定月租金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为每月49500元,如被告有单方终止、解除或者其他根本违约行为,那么月租金将按照70000元计算,如被告无故拖延支付,原告有权向其收取每日1%的滞纳金;给付方式为:租期内从第二个月月末,将下一个月设备租金转入原告账户;违约责任中同时明确约定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交付租金、到期不将设备按时返还、随意解除或终止合同等。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将设备运送并拆装到被告指定的地点,被告一直正常使用,但自设备交付给被告后,被告前期按时缴纳租金一段时间后就不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约定,直至本合同租赁期到期。原告在租赁期届满后,于2020年4月27日将设备收回,被告仍剩余2个月租金未予以支付。

   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催要租金款项,但被告迟迟未予以给付。原告认为,被告毫无诚信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被告委托我所刘丹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为当事人确定了案件思路,为案件的后续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成功取得当事人很大信任。

    二、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积极还原案件事实,并明确表明委托人的诉讼目的,并从违约金、损失及滞纳金相关的损害责任赔偿总额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数额。

    三、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大量检索相关类似案例和法律依据,为本案的诉讼结果提供极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成功达成调解,为当时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相关案例
    未查询到相关记录!

经历了二十余年的成长和数万客户结缘
用我们的知识、努力为客户解决问题和提供方案

立即咨询

扫码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