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员工私刻印章借款,经律师代理,法院判决单位偿还2000多万元本息
2022-02-21 13:27:01
案情简介

 

单位员工私刻印章借款,经律师代理,法院判决单位偿还2000多

 

万元本息

 

案情简介:

    委托人因与天津市东丽区某公司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而后,由于该公司实际负责人涉及刑事纠纷并卧床不起,导致无法实现债权。故,委托人找到律师希望能够通过诉讼实现权利。具体案情如下:

    2014年6月27日,委托人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委托人向该公司提供借款16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自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9月26日,借款月利息率为3%,另约定,该笔借款本息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并以被告天津市振东货运中心名下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公路397号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及截止至借款全部清偿前所产生利息、综合服务费、财产保全费等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委托人与其共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委托人按约定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而该公司和天津市振东货运中心一直未归还借款本息,委托人多次向对方催款,但对方均不予理会。

 

律师工作和本案亮点:

    一、在申请对印章进行鉴定的过程中,通过向法院及鉴定机构提供有效的印章剪裁材料,最终取得了对委托人有利的鉴定结果。

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否认其印章的真实性,律师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分析案情,了解到在银行等部门有与该印章相同的盖章材料,故在后期鉴定过程中,通过多次沟通,最终以该材料作为了鉴定的依据,取得了有利的鉴定结果,也为本案合同效力的认定奠定了基础。

    二、本案的另外一个难点在于,原告出借给被告的借款汇入了涉及刑事案件的个人账户而并不是被告农工商联合公司的账户,法院随时有可能因为刑事案件而中止本案的审理,并且也有可能因此认为委托人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而判定被告不偿还借款。对此,律师从该个人的会计身份以及根据被告指示给付款项等事实着手,强调公司行为的法律含义,最终法院认定了借款的事实。

    三、考虑到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4年,诉讼时效也是本案应注意的问题之一。律师认真与委托人沟通后,引导委托人发现了诉讼时效中止的证据。

    最终本案在不断的与法官沟通后,通过律师的努力,最终几乎全

部支持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使得委托人2000多万元的巨额利益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

 

案件结果:

    胜诉(在被告完全不承认合同效力的情况下,使得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为委托人争取了2000多万元的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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