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合同纠纷,车辆质量问题4S店拒绝更换,律师代理买方,更换新车并获赔20000元
2022-02-21 13:27:34
案情简介

购车合同纠纷,车辆质量问题4S店拒绝更换,律师代理买方,更换


新车并获赔20000元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苏某。

       原告苏某于2018年3月7日在被告4S店购买了某品牌车辆一辆,并交纳全款,3月9日被告向原告交付车辆。2018年4月初,原告发现车辆的尾气及机油存在严重问题,找到被告反映情况,但被告态度蛮横拒不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而后,原告通过网站得知所购车辆属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车辆范围内,并再次找到被告。被告承认在出售该车辆之前就已经得知召回的问题,但仍然将此车出售给原告,此种情况下被告却只同意给原告修理,不同意任何其他解决方式。无奈之下原告找到律师,希望能够帮助其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律师工作及亮点:

       第一,抓住被告系经营者有相应的审查义务,其应当对于消费者有能力知道的事实更早更准确的得知这一关键点展开辩论。

      对于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从故意隐瞒其能够得知的事实的角度进行展开,进一步说明召回查询系经营者应尽的义务,推翻其对于召回不知情的抗辩,虽然未开庭,但律师和法官能够做有效沟通。

       第二,通过查找案例与法官多次庭前沟通,法官配合律师与被告进行多次调解工作。

       第三,被告作为4S店担心裁判文书上网对其造成不良影响,最终与原告达成和解,并且满足了原告提出的所有诉求。

 

案件结果:

       最终,本案和解结案。被告为委托人免费更换新款新车一辆,并补偿原告20000元款项。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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