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2022-02-21 13:27:35
案情简介

买卖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代理销售合同关系。2018年1月原被告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经销合同》及补充协议、附加协议。在合同中约定被告正式授权原告为某品牌天津的指定经销商,且授权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8月被告无故撤销天津办事处,明确表示不再与原告进行合作,根本违约。并要求原告对正在经营的产品进行商超下架并全部退货返厂。在此过程中,被告承诺全部退回的货物,按照原告的清单进行退款。


      原告对于被告的违约行为非常恼火,但考虑到尽快解决纠纷,同意进行退货,并在2018年9月27日采用德邦物流的货运途径将货款金额为104174.64元的货品全部退回。被告收到退回的货品,并且认可了货款数额,但公司一直未将退货货款返还给原告。原告后于2019年4月18日向被告发送了有关催还货款的告知函,但被告仍未履行退款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毫无诚信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委托我所刘丹、张筱雨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为当事人确定了案件思路,为案件的后续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成功取得当事人很大信任。


      二、在疫情期间,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争取与对方庭前达成和解意见,并明确表明委托人的诉讼目的。


      三、律师通过多次与对方负责人沟通,在庭前成功达成和解,并让对方履行完毕给付义务,为当事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不仅快速的解决的案件进程,还给当事人节省了大部分外省诉讼的诉讼成本。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撤诉结案,在庭前成功达成和解,并让对方履行完毕给付义务。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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