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地库断电来索赔,律师代理被告终获胜诉
2022-02-21 13:27:55
案情简介

原告地库断电来索赔,律师代理被告终获胜诉


原告二开发公司是和平区汉阳道格普澜轩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单位,也是该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小区于2016年9月经业委会组织投标,变更物业公司为本案中被告盛孚物业。关于地库经营权,由于原告公司是产权单位,故未将地库管理权移交,仍从事该车库的出租经营。对于地库用电问题,双方存在交叉用电情况。


2017年6月1日,被告分公司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擅自中断了原告车库的用电,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同时盛孚物业在本案所涉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处安装道闸和监视系统,导致原告无法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车库。原告在本诉中主张经济损害赔偿6万元,并要求拆除道闸系统。

律师工作亮点

盛孚物业客观上虽存在为原告缴纳电费的情况,但其提供的缴费单较乱,也不能证明提供的范围。盛孚物业分公司在断电事实无争议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断电的一切损失。电费垫付与实际断电系两个法律关系。以垫付电费为抗辩意见,在相同天津案例中均作出了另案处理的判决。因此,在侵权事实明确的基础上,本案的代理胜诉难度较大。但最终律师通过另辟其径,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律师心得:


本案中陈冰律师首先以侵权事实作为切入点,以提供垫付电费,以及用电范围作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与法官进行多次沟通,最终说服法官现场勘验,其目的是为了确定用电范围及垫付费用的事实。在勘验过程中律师全程跟进,立求不放弃每一次与法官接触,并借机阐述我方观点。而该切入点在案件审理中通过对庭审的观察以及与法官的沟通。律师发现可能此抗辩点并不能得到法官的认同。


律师在分析案情后,在后期庭审中改变策略,转为将损害结果作为突破点,并将此观点作为后期代理中主要观点。在律师的努力下,在法庭程序已经进入到法庭辩论环节后,法官将程序再次回到法庭调查阶段,并在当天庭后,第一时间去现场再次进行勘验。在勘验过程中证明了对方所述与事实不符,从而将此观点得到法官认可。最终在法庭辩论中,律师将此作为抗辩点,最终在判决中被法庭采纳。


本案开庭12次,现场勘验2次,在案件走向不明确的情况下,律师认真作好每一次庭审准备,积极与法官沟通,在团队的努力下最终为当事人获得了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盛孚物业分公司三十日内拆除道闸系统。驳回原告索要6万元断电损失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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