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成功为委托人拿回40余万元工程款
2022-02-21 13:27:56
案情简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律师代理,成功为委托人拿回40余万元工程款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建筑工程合同关系。2017年4月1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杨某承包施工三河市皇庄镇某办公楼的防水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结算方式为:按照实际使用的用料清单量和面积单价进行计算。


      原告承接工程后,自己雇佣相应的人员,购买材料施工,按照合同约定如期竣工验收合格,由工地负责人(即工程监理)翟某出具了该工程所使用的用料清单量并经其本人确认签字。依据该防水清单量和合同约定的材料面积单价进行计算,该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程款为603415元。在施工过程中,被告曾给付过一部分工程款项,但至今仍拖欠40余万元未予支付。


      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不积极给付。被告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约定,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原告委托我所刘丹律师代理此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一、律师在咨询阶段就为当事人确定了案件思路,为案件的后续发展的可能性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成功取得当事人很大信任。


      二、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多次与法官进行沟通,积极还原案件事实,明确表明委托人的诉讼目的,且在庭审过程中准确抓住对方证据的漏洞为案件提供有利的证据支撑,并建议我方当事人多找涉案相关证人提供有利的证人证言以巩固其他事实的真实性。


      三、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大量检索相关类似案例和法律依据,为本案的诉讼结果提供极有利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撑,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利益最大化,达成了当事人的委托本意。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判决结案,成功为委托人拿回全部工程款40余万元,委托人对律师在委托期间内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激,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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