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律师代理原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诉讼利益最大化原告与被告系兄妹关系,涉案房屋原系原、被告父亲与母亲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生前育有三个子女,分别为长子(原告),次子(被告),小女儿(原告)。2016年4月12日母亲病故;2018年4月12日,父亲因病去世。原告兄妹在父亲去世后才知道,被告用买卖的方式将涉案房屋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但实际上并未给付父亲任何对价。涉案房屋系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母亲去世后并未留有任何遗嘱,继承人对其留有的份额也未主张过分割,父亲没有任何权利处分母亲留有的房屋一半的财产份额。且由于被告未支付对价,故无论从无权处分的角度还是合同履行的角度,该买卖行为均不能成立。原告兄妹基于继承享有该房屋的共有权,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一审判决确认合同无效,被告上诉请求撒销原审判决并发回重审,遂由原告兄妹委托我所刘丹律师代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