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优秀维权案例丨破解三十年历史遗留困局:律师成功代理国企土地返还胜诉案
2026-02-11 22:29:22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被告金某甲及其两女自1986年起持续占用原告某公司位于某区的960平方米土地,时间长达40余年。被告以“镇政府批准”为由主张合法占用,原告虽于1990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基层行政程序瑕疵,多年来难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本案于2025年立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请,彻底解决了这一长期存在的土地权属与占用矛盾。


争议焦点

1.被告占用土地的权源是否合法,是否构成有权占有;

2.被告的临时占用行为是否已因养殖用途结束而失去合法性;

3.原告作为土地权利人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土地;

4.被告金某乙、金某丙是否应承担返还义务或协助义务。


律师工作亮点

1.突破立案难题,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进入司法程序:本案因涉及上世纪80年代镇政府审批行为,法律关系复杂、证据年代久远,初期法院立案困难。律师通过系统梳理土地使用历史、权属变更脉络,并精准定位《民法典》物权保护条款,成功推动案件立案,为实质性解决30余年占用问题打开司法通道;


2.深入挖掘历史证据,揭示“审批倒签”事实:通过细致审查被告提供的1986年《申请》与《批复》,发现“申请日期晚于审批日期”这一重大程序瑕疵,有力揭露所谓“合法占用”依据的虚假性,从根本上动摇被告的抗辩基础;


3.厘清“临时用地”性质,论证占用权源已丧失:即便认可被告早年曾获临时用地许可,律师明确指出该许可附有“如国家征用无条件拆除”“鸡场倒闭返还土地”等条件。自1991年养殖活动停止后,被告占用已无合法依据,持续30余年属无权占有;


4.平衡历史因素与物权保护,彰显法律正义:在尊重历史背景的同时,坚决维护原告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体现“尊重历史但不纵容侵权”的司法导向,为类似历史遗留土地纠纷的解决提供可参照的裁判思路;


全面实现委托人维权目标:不仅收回被占土地,还争取到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最大限度维护国有企业资产权益,彰显律师在复杂历史遗留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与社会担当。


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一、被告金某甲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占用土地返还原告;


二、被告金某乙、金某丙承担协助返还义务;


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三被告承担。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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