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落户起纠纷,律师助力调解止纷争
本案系一起人才引进落户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胡某。
原告胡某于2017年5月3日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合同,合同条款约定被告负责为原告办理全套落户手续等相关工作,原告需支付全程服务费4万元整,另约定办理周期为3-6个月,如被告未为原告办理完成落户事宜,需将全部费用全额推给原告。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提供了各项证件,但是被告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即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为原告办理完毕落户手续,对原告产生极大的影响,遂起诉。
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积极沟通,着手准备诉讼所需各种证据材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立案。同时,律师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极强的沟通技巧和调解能力,使得对方主动提出和解,委托人拿回了自己的所有证件及全部费用。
最终,双方庭外和解,原告撤回起诉。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对律师对此次诉讼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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