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律师通过努力促成被害人谅解,法院从轻处罚
2022-02-21 13:14:51
案情简介

 

当事人涉嫌寻衅滋事,律师通过努力促成被害人谅解,法院从轻处罚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2012年二人离婚,但二人约定只是假离婚,双方一直在共同生活。后刘某对王某心生爱意,2015年两人结婚。陈某知道后要求王某离开刘某,王某不同意,故发生争执。2015年12月,嫌疑人陈某编造其姐要看孩子的谎言,与刘某共同乘坐王某驾驶的轿车,将刘某和王某骗至天津市南开区某地,陈某用刀抵住王某的颈部,并将王某颈部刺伤,王某与刘某在反抗过程中,陈某将王某胸部,手部,小腿部及刘某面部划伤。经被害人报案,公安民警至现场将陈某抓获归案。

办案经过: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王玉青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认为该案是民间纠纷,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果达成和解,王某放弃后期伤情鉴定,将有利于嫌疑人陈某的量刑。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律师第一时间复印案卷材料,经过详细的研究后,律师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罪名有问题,该案是因婚恋问题引起,而非逞强耍横肆意伤人,应当按照故意伤害定罪,不应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后律师多次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调解,最终被害人放弃伤情鉴定并出具谅解书。案件到了起诉阶段,律师与法官沟通,法官认同了律师的看法,经过法律与事实上的沟通,法官决定不改罪名,但在刑期上给予缩减。

本案结果:

      被告人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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