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经律师代理,判决劳动关系存在 这是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主任在一次公益咨询时决定免费援助的案件。市民巩女士之夫肖某系肢体残疾人,其生前是区残疾人联合会成员,在街道社区公益岗上负责残疾人社区帮扶工作,接受居委会的管理,每月由区残疾人联合会发放生活补贴。一年多以前,肖某在居委会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48小时之内死亡。巩女士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审核认为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故做出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个家庭的顶梁柱没了。巩女士没有工作且有未成年儿子需要抚养,靠领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丈夫病逝后,家庭生活负担更加沉重,无疑雪上加霜。因经济确实困难,巩女士向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为其夫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击水律师事务所接手法律援助代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