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炒房被识破却诉卖方违约,律师代理卖方,仅赔1.4万元
2022-02-21 13:24:30
案情简介

 买方炒房被识破却诉卖方违约,律师代理卖方,仅赔1.4万元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委托人为本案的被告卖方。

    本案原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于2017年2月10日,双方约定由被告将涉案房屋卖给原告,合同约定的当日原告给付被告两万元定金,并约定将尾款于2017年3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后原被告双方在3月10号当天达成补充协议,将办理手续的时间顺延至2017年3月31日,补充协议中还约定了办理公证手续而非通过正常的房屋买卖程序实现合同目的,后因被告在配合办理公证之时,发现原告将委托书上的受托人变为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被告察觉到风险就未配合原告办理公证,因合同目的最终并未实现,因此成诉。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在接受委托时距离本案第一次开庭时间就差5天,在了解大致案情后,律师立刻着手准备案件所需材料,同时也让委托人准备相关录音,以加强被告方减少损失得胜算。在了解到委托人与原告商讨是曾因此事报过警,律师也申请了调取该次出警记录,用以证明被告为达成一致协议做出的努力。同时,律师在分析完委托人的陈述后认为该起案件是炒房案件,于是在准备答辩意见的同时也查询了大量相关的炒房的案例,在庭审中据理力争,让法官本来认定被告违约的案件发生转机,并使法官重新审视该案案情,后在律师和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结果:

    本案最终调解结案,调解补偿额为1.4万元,远低于原告要求的8.4万元,律师尽最大努力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感到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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