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相应的补偿金并当庭履行完毕
2022-02-21 13:23:03
案情简介

劳动争议,律师为委托人争取到相应的补偿金并当庭履行完毕

 


案情简介: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申请人张某,委托律师为王茜律师。


      委托人于2014年入职于被申请人天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保安职务。2018年11 月因突发心脏病至天津市胸科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于2018年12月二次住院手术,出院后一直休养在家。就在委托人病休期间,被申请人于2019年2月向委托人发送《解除劳务关系通知书》, 违法解除了与委托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未支付任何补偿。于是,委托人找到我所王茜律师办理该案。

 


律师工作及亮点:


      律师接受委托时,距离一年仲裁时效期满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同时考虑到委托人的身体状况,律师立即开展工作,指导委托人充分准备各种证据,查阅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细化赔偿项目,按照其提供的工资流水明细计算赔偿数额,以期尽快为委托人立案。


      由于委托人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且委托人系从天津市某工厂下岗后被托管至某托管中心,由托管中心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故委托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争议,对赔偿项目及数额产生很大影响。同时,因委托人在收到解除通知书数月后才找到律师提起仲裁申请,考虑到时效问题,又无法提供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委托人主张的加班费、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等均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律师也将风险告知了委托人,在这种状况下,律师本着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态度,多次与仲裁员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调解解决此案,让委托人尽快拿到钱,仲裁员表示理解并尽力做调解工作。


      第二次开庭时,律师与被申请人积极进行沟通,与此同时站在为委托人节省诉讼成本与时间的角度劝说委托人抓住协商的机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委托人获得相应补偿,在被申请人将补偿款给付委托人之后签字确认了仲裁调解书。委托人对律师的工作及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案件结果:


      被申请人一次性给付委托人赔偿金并当庭履行完毕。法律程序并非不可变通,只要不放弃任何可能扭转局面的机会,积极与仲裁员沟通,就很有可能获得我们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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