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票游客”景区受伤索赔,经律师代理,两审均胜诉本案系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律师代理本案原告赵某2017年5月30日,委托人赵某一行五人来到九龙潭景区游玩。原告凭借导游证获免票入园资格。进入景区,委托人沿景区内部道路游玩,突然从山上掉下滚石,将原告砸中。事故发生后,委托人向同行人员向景区工作人员求救,并拨打了120、110/119求救。事故发生后,兴隆县中医医院120参与了救治,119消防队来到了施救现场。由于地处环境情况较为复杂,施救活动进展缓慢。后经景区工作人员用简易担架抬出景区。经兴隆县中医医院急救车接入该院进行紧急救治。因原告伤势过重,经该院建议并由120急救车转入天津市天津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此次事故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该景区的经营者却一再推脱,拒绝赔偿,故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