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最终调解结案,为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最大化本案是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原告,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被告邢某、郭某系被继承人之父母。原告刘某与被继承人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于2010年7月育有一婚生子。被继承人于2020年8月因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去世。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有房屋、存款、理财、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抚恤金、丧葬费等财产。以上相关财产扣除应归原告刘某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属被继承人之遗产。被继承人刚刚去世,被告即就遗产分割等相关问题,多次骚扰原告刘某的正常工作及生活,原告曾努力与被告沟通协商解决此事,但均无果。无奈之下,原告只得诉诸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