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女方起诉离婚,平分前夫婚前房产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原告女方。今年32岁的赵女士七年前与前夫耿某结婚。登记结婚时,二人仅相识二个月。由于缺乏了解,婚后矛盾日益显现,矛盾无法弥合。今年初,她第二次起诉,做了必离的准备,耿某也表示不愿挽回。但在财产分割方面,二人存在严重分歧。原来,二人婚姻期间居住的房产是在二人登记结婚前一周买的,合同上是耿某的名字,耿某办了贷款,房子过户在耿某名下。耿某还交了1万元首付款和1万定金及中介费等。至离婚时,还有30万贷款没还完。赵女士咨询多人,都说该房产是耿某婚前财产,赵女士顶多分得婚后偿还贷款部分的一半。好在赵女士在第一次起诉时就聘请了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律师,她相信张律师能帮她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