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律师代理原告,为其争取到利益最大化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原告,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原告杨某与被告朱某于1978年相识自由恋爱,于1982年5月登记结婚。原告与被告婚后育有一女。原告为女儿和家庭一直奔波付出, 被告却没有给予家庭任何温暖,沉迷于吃喝玩乐,没有尽到作父亲和丈夫的责任。不仅如此,被告婚后持续存在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原告因此多次与被告理论,后被告与原告发生争执,甚至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还对原告进行言语威胁,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给原告带来莫大的精神痛苦。双方自2019年3月1日分居至今,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