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纠纷,律师代理原告,一审二审均胜诉本案是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律师代理的是本案被上诉人李某、刘某。本案原审中二原告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二被告朱某、杨某系夫妻关系,原告与被告之间系亲属关系。被告家庭因房屋拆迁获得购买天津市河东区绚丽园房屋资格,经原告与被告朱某、杨某协商一致由原告出资购买该房屋并享有房屋所有权。原告将购房款交付第三人天津市河东区某建设公司,且自该房屋交房开始一直居住至今。现该房屋已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手续的条件,但被告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对以上事实不予认可,原告为此事多次与被告协商,均无果,故而成诉。经过一审胜诉,被告朱某上诉,故而委托人再次委托律师代理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