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律师努力,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 本案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被告人于2015年至2019年在天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理财资金用于媒体投资、广告代理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充电桩、合作教育、民间借贷等为名对外进行宣传,并向投资人承诺理财年利息12%-15%,与投资人签订理财合同,收取投资人投资款。2019年8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被逮捕。本案被害人众多,涉案金额较大,但是被告人积极认罪,取得了部分被害人谅解,也为自己争取到了从轻、减轻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