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原告,委托人所花费用及损失得到全部支持本案是一起因二手车买卖而引发的纠纷,委托人为本案原告,委托律师为我所刘丹律师。原告与被告系二手车买卖合同关系。2018年11月原告通过某服务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合同对车辆状况、价款、服务费、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了详细的约定。该合同还特别承诺了车辆不存在水侵车的情况。在车辆交付后,原告获知该车曾经发生过重大水淹事故,保险公司曾经出险并赔偿了相当于二手车全款的价格,可见当时车辆事故的严重程度。但在购买时,二被告故意隐瞒,特别是作为网络销售平台对该车辆评估后却并未进行任何告知。原告秉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与该平台进行沟通,但对方多番推卸责任,态度不明,最终找到律师,希望能够通过诉讼将车辆退货,并返还相应的购车款以及一部分已经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