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律师代理原告,最终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委托人系本案原告魏某,委托律师为我所王茜律师。委托人魏某与被告梁某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生意及生活上的资金需要,多次向委托人借款,并请求委托人将其名下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及工商银行信用卡三张交由被告支配使用,由被告承担还款义务。2018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向委托人先后借款共计 567600元,借款年利率分别为18.36%、12%、6.3%、9%、18%。2019年6月,被告再次向原告借款40000元。委托人一直要求被告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借款及利息,但被告时至今日仍欠大部分款项未予偿还。并且多次拖欠信用卡账单应还款项,致使委托人不得不优先垫付资金替被告还清信用卡以减轻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找到我所王茜律师办理此案。